一、办公室:
1、综合协调中心日常工作,协助中心领导组织、管理统筹、处理各项业务及事务;
2、负责中心综合目标管理、工作规划、计划的制订、实施和总结
3、起草和处理综合性来往文件,中心各项会议的组织,贯彻实施相应的决议;
4、日常文件、档案、图书、信息及计算机应用管理;
5、负责对外联络、接待来访;
6、科研培训、继续教育管理;
7、样品收发管理,出具检验报告;
8、财务及后勤服务工作。
二、疾病防制科:
1、拟订全区疾病控制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进行质量和效果评估;
2、疾病预防控制及疫情、死因信息的报告、管理;
3、组织实施预防接种,负责预防生物制品的使用和管理;
4、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进行调查处理,组织实施防制措施;为防病救灾提供技术支持;
5、对医疗单位传染病门诊检查和业务指导;
6、对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结核病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
7、医疗机构消毒质量与感染因素监测;
8、碘盐监测工作。
三、卫生与健康教育科:
1、参与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包括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提出防治方案;
2、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开展职业卫生防治有关工作;
3、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性因素开展卫生学监测;
4、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进行卫生学评价。
5、健康教育指导和服务等。
四、检验科:
1、所有监督样品的检验(包括应由检验科提供的采样器具的准备)和其它各类样品的检验,并出具检验结果报告;
2、开展各类预防性健康检查的相关检验工作;
3、承担对基层医疗单位有关检验工作的指导;
4、检验技术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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